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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老舍的意义

1999-02-03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写下这个题目之后,自己也觉得未免太大了。不过,现在我们要纪念的,不是百年一遇的只属于老舍的日子吗?这个日子似乎给了我们可以“大”谈老舍的理由。历史有时宽容无边,有时显得分外苛刻。在最近20年里,像老舍这样的能对几代读者继续保持影响的现代作家,除了鲁迅等几位,余下的已历历可数。可是老舍的书却依然不断地、大量地在编辑出版,依然有那么多的读者愿意掏出钱来买、来看。他的作品被反复改编成电影、戏曲、电视剧,经过大众媒介而广为传播。在这方面,没有哪个人能赶得上他。老舍魅力的长久不衰,随了时间的流逝反有加强的事实,遂成为今日纪念他的时候足以引起人们兴趣的第一位的话题。

我本人50年代读《骆驼祥子》和《龙须沟》,是把老舍只作为能贴近人民,能真实反映老北京下层劳动者的作家来看待的。他的长处既然也在于“暴露”,但他的作品要比其他激烈的政治性暴露作品胆子要小,他没有在作品中明确指出社会解放的前景,“缺点”也就十分明显。越出此类文学史“主流观点”的最初时机是在70年代末期,在我关注中国现代讽刺现象的那几年里,我把生前与鲁迅很少有文学往来的老舍突出起来看了。我感受到中国过去需要战斗的、暴露的社会讽刺,也存在温婉隽智、雍容谈笑的世态讽刺与风俗讽刺,后者也应当有它的地位。而且两类不同品格的作家在中国可以发生相似的经历。鲁迅的《阿Q正传》在《晨报周刊》的“开心话”栏目每周或隔周连载时,所有的人都觉得它越来越不使人开心了,于是编辑孙伏园也把它从“开心话”挪开。老舍从《老张的哲学》的嬉闹滑稽风格进入《离婚》的卑微悲剧和含泪而笑的风格时,他的令人愉悦的文字也变得越来越透出严肃了。在20世纪的中国,纯粹的玩笑文学的无法立足,非常显眼。文学的功利目的被大大强调,以至于老舍的幽默趣味也驶入了“文学有用”的航道。但是在今天的读者看来,他对“有用”的理解毫不狭窄。

这就是老舍之所以是老舍的原因了。依我看,中国的社会形态及传统文化的因袭力量,决定了功利文学的长期存在。不过“功利”所指,从阶级的、政治的,逐渐向各阶层的、民族的、文化的内涵转化。战斗的文学在大规模的社会斗争过去之后,自然而然消退;老舍的国民性批判的文学,和他对造成这种民族性格弱点的思想传统进行批判的文学,恰是今日文学仍需效法借鉴的内容。综观中国的历史,有思想有深度有生命力的文学,一定是批判的文学,而不是暴露的文学和歌颂的文学。暴露与歌颂看似截然相反,其实如出一辙,所以50年代之后,原来单纯暴露的作家转为一味歌颂的作家容易,富批判力度深度的作家往往就翻车了。即便今天不翻车,到了明天还是翻车。老舍的悲剧也在于此。因为老舍本来的独特处即是充沛的批判精神,他最有代表性的小说、剧本,并不以刻划人物为主要目标,却总是执着于对丑恶的中国生活方式及其观念的批评,包括民族的因循守旧、自卑、“出窝老”的习性,求稳认输、妥协调和、唯上怕官的人身依附关系,世故“杀”人的命运结局———这三大文化现象(或许还可以概括出其他)直到今日仍然活跃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,使我们时时感到老舍还在身边,他的文学并未离我们而去。同时,我们发现老舍的批判是用喜剧的方式进行的,他保持了趣味,让“有用”的文学使人愉悦,增加美感,他对文学的看法是更易被今人认同的。

老舍终其一生表现了近代市民社会,这也为他通向今日奠定了根基。老舍所处的时代,农业社会开始瓦解,但农业社会的日常生活图景仍然统治中国,乡土文学要比都市文学远远发达成熟。这样,我们可以感到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孤独处境。20世纪中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中,北京、上海这两城的表现,要比江浙未庄鲁镇(鲁迅、王鲁彦等)、湘西偏远边城(沈从文之外,还有湖南彭家煌,贵州蹇先艾等)、东北呼兰河传(萧红之外,包括写科尔沁旗草原的端木蕻良等东北作家)、川蜀北斗夭回(沙汀《淘金记》的北斗镇,李?人《死水微澜》的夭回镇)、河南果园城记(师陀之外,废名写湖北家乡的《桥》,吴组缃写皖南乡镇的《一千八百担》等)、晋冀山药荷花(赵树理、孙犁等的根据地乡村描写)这六大乡村文学世界逊色。这不奇怪,我们的中国还是个乡村中国,许多作家的童年生活背景和常年生活基地都还未脱离乡村,这就无怪茅盾和海派作家表现的上海,和老舍表现的北京会显得有些突兀了。可是,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,渐渐使市民社会浮出了地平线。新市民小说再不同于往日的小市民描写,市民不再简单地等同于“市侩”,市民比农民代表现代社会的显见道理开始堂皇地通行。在这个时候,人们更开始注目老舍的表现市民社会的经验。而且,除了东南沿海的局部地区,中国的市民社会到处呈现出刚刚脱开农业社会的特点,这就像北京这个城市要比上海更接近中国的大陆本土。当代那些能把什么县级市、地级市(中国的“创造”)发生的故事写得无比生动鲜活的作家们,一下子就发现老舍的与传统文化、民间习俗联系紧密的市民世界,那里的新旧过渡矛盾的文化表现,同他们熟悉的市委、厂家、文化馆每日所上演的活剧是如此的相像。老舍价值的升高,这也是可以预见的一个方面。

尤其重要的是,老舍虽然表现了守旧的市民社会(与开放的海派市民社会相对峙),但他所具有的文学品质是现代的,是并不守旧的。关于这一点,可以进行专门的研究。我这里只想郑重地推荐人们去读作家葛翠琳前几年在《北京文学》发表的回忆老舍的长文《魂系何处》。葛翠琳在北京文联做过老舍的秘书,曾经近距离地观察过他。她回忆的老舍同我心目中的老舍有一点异样,就是让我们眼前一亮,冷丁地发现了他的现代文明修养之高。在那个“革命”的年代,他的宽大的人道主义精神,于布置房间、选择礼品的细微末节中表现出的相当高的审美情操,以及待人接物的文明程度,统统成了“不革命”的言行,他落在了当年某些人统管的文化大院,就像凤凰落在了猪身上,叫人哭笑不得。这可以纠正我们对老舍的传统性、中国性的某种误读。实际上,英国的那段早年生活对他的文化性格形成的重要性,我们一直估计低了。北京的市民社会要比真正封闭的农业社会与世界文化的联系多得多,可能我们的认识也太悲观了。所以舒乙在用五句话来概括老舍的时候,第四句竟是“他有十年在国外”(《我的思念——关于老舍先生》的序言)。这话是含有深意的,就是说老舍确实有很强的民族性,他表现了地域风貌,他是中国化的,但是,他的文学通向世界,他是一个地道的用世界的现代文明精神来表现中国的中国人。这可能是今天的每一个青年作家,每一个中国人都向往的境界吧。

据资料讲,30年代中期的北大、清华、燕京几所大学的文人在北平(北京)后门桥慈慧殿三号朱光潜先生的家里,有个经常举行的“读诗会”,有时也读散文。结果是大家不约而同地认为“老舍的文字最经得住读”,沈从文还加上“环转如珠,流畅如水”的评语。这就是说,他的一部分同辈老早就认识到他对于白话文的意义。这个意义早就存在,今后也存在,更无需我饶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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